•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公选干 > 招考信息 > 正文

    2015年湖南宁乡县检察院公开选调4人的启事

    日期:2015-02-26 10:09:0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㈣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同时提交填写好的《基本项目计分表》。复印件等资料由组考单位和用人单位保存,一律不退还。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所报考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㈤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选调计划和拟考察对象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入围对象,并在宁乡考试网公布(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有放弃考察资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

      ㈥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与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干部档案和办案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和《基本项目计分表》的确认。基本项目计分按20%的权重计入最后的综合成绩。

      考察结束后,组考单位将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成绩和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并在宁乡考试网公示。

      ㈦体检

      体检时间另定,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依次替补一次。

      ㈧结果公示

      将体检合格后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宁乡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㈨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体检合格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转任)手续,并签定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机关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不负责解决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调、就业及住房问题。

      五、其他

      本方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宁乡县人社局报名咨询电话:0731-88980725

      联系人:喻建华、文禹

      宁乡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731-82378041

      联系人: 王俊

      附件1:职位表

      附件2:基本项目计分表

      附件3:基本项目计分细则

      附件4:报名表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17日

    相关推荐:1,更多全国各省市公选遴选公告及职位 2,历年各省市公选遴选真题 3,全国各省市公选遴选笔试备考辅导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