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9号)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穗组通〔2011〕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公开遴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遴选到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成立以县卫生计生局局长为组长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专业技术人员共7名,其中:三穗县人民医院5名、县妇幼保健院2名。
(二)遴选职位
详见《三穗县卫计局2015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仍在编、在职(岗)的乡镇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拟遴选职位的身份和条件。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2014年12月31日前,在乡镇卫生计生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卫生计生系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未经所在单位批准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⑤没有达到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三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和医政股(原卫生局医政股)。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表复印件(以职位表要求的年限为准);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三穗县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从乡镇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