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上述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成绩进行计算。
1.笔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市情)、公共管理基本知识(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和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等。
笔试时间:5月24日(14:00-16:30)
笔试地点:云南大学滇池学院(昆明市西山区红塔东路2号3号教学楼),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于5月21-22日(9∶00—12:00,13:00-17∶00)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部(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229号五楼,0871-63370360)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遴选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份,面试方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将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遴选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全面考察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考察阶段还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遴选条件,所提供报考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遴选单位可提出书面意见,经审核同意后,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四)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本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单位与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后,于7月30日前将考生调动材料按照管理权限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考试纪律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考试资格,终身不得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二)考生如要放弃遴选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天向遴选单位提出申请,否则5年内禁止参加昆明市组织的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
(三)遴选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遴选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相关纪委部门负责遴选的监督工作。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871-63160671
昆明市公务员局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871-63134668
附件:
1.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
3.昆明市2015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6.TPCL图像处理软件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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