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您公考之路上最得力的帮手,为您提供最及时的招考信息、最前沿的备考技巧、最精心的辅导课程。公选考试网(qstp://gxg.qs101.com)为您提供第一手的公选遴选信息。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
二、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市委政法委工作人员4名(行政编制)。
三、遴选对象及范围
全市县、乡两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册选调生。
四、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7.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