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浙江大学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2月25日。
应聘人员请将《浙江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贴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等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称为“姓名+招聘岗位”)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招聘联系人邮箱:zdgyy2@zju.edu.cn ,邮件主题为“姓名+招聘岗位”。邮件正文还必须简要写明个人经历及联系方式。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16年2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结果。
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50%、50%计入总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笔试之前,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笔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学校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于2016年8月31日前报到,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考试、体检、考核、拟聘等资格,或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1.浙江大学网站(http://www.zju.edu.cn/,“公告”);
2.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招聘信息”)。
(二)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或学校人事处咨询。
工业技术转化研究院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8981310 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8981959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