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公开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此次补录对象为报名参加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总成绩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汉族考生50分,少数民族考生40分;单科成绩15分),但未达到本人所报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补录方式
凡报名参加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未达到所报考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高校毕业生,须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通过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报名系统,自愿重新申报补录职位。
三、补录计划
此次计划补录988人(具体补录计划详见附表)。
四、申报补录职位
(一)申报时间
申报职位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至26日。
(二)注意事项
1、此次补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以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总成绩为准。
2、此次申报补录职位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实行定向申报。考生在申报时须选择报考去向,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一)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各补录职位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补录拟录用人员。
(二)此次补录工作结束后,如仍有空缺职位,自治区考录办将从自愿服从调剂,且符合空缺职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用。考生在申报补录职位时,须慎重填报是否服从调剂,不填报或不服从调剂均视为自动放弃。
六、其他事宜
此次补录和调剂录用人员政治审查、资格复审、录用和派遣等工作,均按照2015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附:西藏自治区2015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补录计划
联系电话:0891—6845882 6845872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2015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补录公告
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