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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山东莱阳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2-05-02 10:30:49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关于山东莱阳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烟台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简章》的规定,现将莱阳市2012年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面试前资格审查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的范围

    在烟台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公布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录用计划,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的各招考职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均须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莱阳市县乡机关公务员招考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莱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工作于5月9日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莱阳宾馆)三号楼四楼408室录用调配科进行,时间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咨询电话:莱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0535-3365512。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笔试准考证、《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户口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或学位)。

    2、非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海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或学位认证手续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12年3月1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上述提交的所有材料,除照片外均须提供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经审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提前书面告知莱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统一定于5月19日进行,时间一天。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山东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莱阳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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