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川公务员局关于四川省2015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规定,廖俊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从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0831-3333346 。
特此公示
原标题: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录用廖俊为公务员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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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宜宾市南溪区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拟录用人员情况表.xls
宜宾市南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