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中“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的规定,2012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过程中,固原市隆德县公安局治安管理职位(职位代码028090,招2人)进入体检环节的一名考生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该职位递补考生王涛经体检、考察合格,符合招考条件,拟录用为公务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9 日至6月15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对象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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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九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