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区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决定开展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一)本次部分区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向全区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开、择优选调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职位层次公务员。
(二)2014年区直机关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69名。具体职位可登陆宁夏新闻网(http://www.nxnews.net/)、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宁夏人事考试网(http://www.nxpta.gov.cn/)查询《2014年自治区区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一览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市、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市、县(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的军队转业干部及全区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的人员;
3.市、县(区)使用行政编制的工、青、妇机关工作人员;
4.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
中央驻宁单位的市及市以下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也可以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在市及市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截止到2014年9月10日);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止到2014年9月10日);
4.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遴选职位专业要求;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9月10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部门的遴选职位有关情况详见《2014年区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星期一)至9月19日(星期五)。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者可到所属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也可直接到遴选机关干部(人事)部门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明确报考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者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上面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经所在机关(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并提交《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逾期不再补报。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报考者提交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和《2014年区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在指定时间统一送达自治区公务员局,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区直有关遴选单位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经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3.上传电子照片及缴费
资格审核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待照片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夏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每人12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未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上传电子照片及缴费时间具体以宁夏人事考试网公告时间为准。
上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