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父母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十)以父母、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父母、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同时以父母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结婚证;
(十一)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二)职位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外语专业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十三)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工作程序
资格复审前,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各招录机关通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前收齐报名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并进行现场初审。证件材料收齐后,由各招录机关(单位)在指定时间统一送达资格复审小组集中进行报考资格复查审核。
五、要求
(一)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公布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各招录机关必须及时通知考生。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二)资格复审时间、递交材料地点由各招录机关通知拟进入面试考生。考生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应积极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确认资格复审有关事宜(招录机关电话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15年招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向招录机关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交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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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xls
2.全区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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