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7号)要求,下列人员(孕期人员)通过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现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社会各界对下列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2年9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市公务员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报署真实姓名。
朝阳市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2650767,通信地址:录用调配科(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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