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营口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于7月1日结束,近期将组织体检。根据《2012年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加权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上述原则,对参加2012年营口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进行了合成,现将各招考职位体检、考察人选名单(见附表)进行公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上述原则重新确定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仅限一次。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中已经检查的项目不再检查。 体检结束后,由招录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的具体安排请于近期登录营口人事人才网查询。请考生务必确保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 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