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2015年抚顺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安排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按报考职位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公安系统资格审查有疑问的考生,请直接咨询省公安厅。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录用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笔试加权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由招考部门(单位)依据报考条件及职位资格条件对资格审查人选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合格人选的笔试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加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其中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只递补一次)。递补后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足1:2(公安系统招考1人的职位不足1:2、招考2人及以上的职位不足1:1.5)的,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面试地点
抚顺市委党校(抚顺市顺城区长春街4号)。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4日—7月6日。
上午 8:00开始(7:00考生入场)
下午 13:30开始(12:30考生入场)
各职位面试人选及面试的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015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安排》,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 7月4日、5日、6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7:00前到达考点;7月4日、5日、6日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分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生进入考点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工具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及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工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应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工作人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由于正值暑期,天气炎热,请考生注意防暑降温。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13841337249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841331359
原标题:关于2015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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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抚顺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安排.rar
中共抚顺市委组织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