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是经中编办批准设立的部委正司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搭建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网络平台、协调政策性粮食交易和出库、开展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等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家粮食局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结算财务部工作人员1名、技术维护部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结算财务部职员
1.财务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京内生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5.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写作水平,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技术维护部职员
1.计算机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生源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高;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5.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有计算机网络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tzxzhb@163.com。报名时间截止时间:2016年2月16日。
四、相关安排
(一)笔试。根据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由中心招聘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2016年2月下旬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二)面试。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于2016年3月上旬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察。中心根据综合笔试、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四)体检。中心组织考察合格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按照体检标准予以确认。
(五)公示。中心将拟聘人员在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和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联 系 人:路浩桐
联系电话:010-63906700
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