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市公务员中遴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和其派驻(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职位、人数和范围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科员职位6名;
2、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直机关纪工委监察室科员职位1名;
3、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室科员职位1名;
4、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政务公开办监察室科员职位1名。
本次遴选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符合遴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公开遴选资格和条件
(一)在我市已登记的国家公务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三)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历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有需要回避的近亲属关系的;其它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三、公开遴选的程序
1、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集中报名时间从9月26日开始,截止日期为9月29日下午17点;报名地点为市委大楼市纪委干部室(622室)。报名者可通过登陆《辽源市纪检监察网》公告栏下载《报名登记表》样表。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经本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携带2张1寸近期彩色照片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公开遴选工作小组依据公开遴选的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10月9日,报考者到市纪委干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不领准考证者视为自动弃考。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0月11日上午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笔试成绩将在辽源纪检监察网上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不接待电话查分咨询。将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事宜请详见面试准考证。
3、组织考察和公示。根据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确定拟选调干部并在辽源纪检监察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轮岗见习。对拟选调干部组织进行为期半年的见习。
5、市纪委常委会审定。见习后,由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6、办理调入手续。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后正式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本公告由中共辽源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37-331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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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