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地区审判工作,优化我地区法院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人才为振兴吉林发展做贡献。经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遴选7名法官。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法官7名。
二、遴选对象
现任法官职务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法律专业,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任法官职务3年以上 (任法官、检察官时间可连续计算;2002年1月1日后任法官的须同时具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
3、具有3年以上法院审判工作经验;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报名时间)。大学本科学历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硕士学历人员要求38周岁以下,博士学历人员要求40周岁以下;
5、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者可在吉林市法院网(http://jlzy.chinacourt.org/)下载《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后回传至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箱(jlzfgbc@163.com),同时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及所需审核材料的扫描件(包括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公务员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现任职务职级证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等),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3日-12月25日。
2、资格初审
由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相关资格。符合条件人员,资格审查人员将准考证发送至报考者预留的电子信箱,报考者可自行打印。考试当天报考者需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2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法律实务,命题形式主要为案例分析和法律文书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由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优秀法官报考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和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特别优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