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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辽源市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日期:2012-08-08 13:34:22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为了进一步调整结构,优化我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吉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

    2012年全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227名(注:具体招考职位及其职位资格条件等以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jlgwy.net、辽源市公务员网http://www.0437.gov.cn/lygwy公布信息为准;选调生招录公告及其他相关信息以辽源党建网http://www.jllydj.gov.cn/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8月7日至1976年8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规定执行;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须符合该职位设置的年龄条件。

    6.考生与招录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录单位。

    7.报考乡镇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县(市、区)及街道办事处以上机关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8.符合招录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2年8月31日前在县级(不含区)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2012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五大”等高校毕业生除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志愿者或服务基层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并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截止2012年8月14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8月7日8时30分至8月15日16时30分。

    考生报名后,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资格审查存在争议的考生,可以按照管理权限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8月7日8时30分至8月16日16时3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确认工作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于8月15日下班前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免缴笔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10日至9月15日。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相关事项

    1.有关报考政策、技术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5.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11日早8时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报名信息表到辽源市体育馆参加体能测试(地点:从火车站乘1路、5路公共汽车到四百货下车西行200米);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11日早8时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报名信息表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医药分院(原辽源市卫校)参加体能测试(地点:从火车站乘6路公共汽车到市卫校下车);报考林业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8月11日早8时持本人法定身份证件、报名信息表到辽源市龙山区第一实验小学参加体能测试(地点:从火车站乘3路、6路等公共汽车就近下车)。

    7.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每隔半小时公布一次各招录职位的报名人数,取消未达到报考比例数招录职位的最后截止时间为8月14日14时30分。考生在报名截止前,要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已报名但未达到1:3比例的考生可在8月15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报考市直机关和选调生职位的考试级别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报考县(区)机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机关的考试级别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笔试考点设置在辽源市。

    本次考试各级公务员主管机关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笔试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五)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满分为200分,及格线为120分。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录职位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在面试前三天招录部门要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等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记录公务员报考诚信档案,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人员,请于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招录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市以下机关空编招录职位及公安、林业公安等机关带编招录职位的面试组织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职位笔试为甲级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法进行面试;报考职位笔试为乙级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面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面试方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进行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与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两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并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和劳教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报考其他部门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录部门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吉公局联发〔2011〕15号)规定的考察内容、程序、方法组织考察。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服务基层项目职位的拟录用人选在公示前,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审核确认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报考县级以下机关的考生,试用期满后三年内不得调动,否则取消其公务员身份。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站(http://www.jlgwy.net)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录用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信息查询网站:

    辽源市公务员网(http://www.0437.gov.cn/lygwy)

    辽源公众信息网(http://www.0437.gov.cn)

    辽源党建网(http://www.jllydj.gov.cn/)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437-3315701

    (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0437-316895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技术咨询电话: 0431-81952345 (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心)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吉林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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