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四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人员范围:
考生在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按本公告要求参加四平市公安局组织的体能测试:
1、报考四平市公安局、四平市森林公安局的全体考生。
2、报考公主岭市公安局、梨树县公安局、双辽市公安局、伊通县公安局的考生。
3、选调考生按规定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测试。
二、体能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共1天,即2012年8月11日早8:00时开始。
三、体能测试地点
体能测试地点:四平市第一高级中学体育场南门集合(铁东区中央东路2216号)。
四、体能测试所需证件及物品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近期2寸免冠相片1张到指定场地参加体能测试,考生需自行准备运动服和运动鞋等。
五、有关要求
1、体能测试共设3个测试项目,实行达标制,1项不达标即取消录用资格。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吉林公务员考试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
2、考生务必根据体能测试时间及工作安排,提前15分分钟到达指定地点登记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试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3、对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试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试,按照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4、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四平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34-3182014、318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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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公安局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