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在州直、县(市)和乡(镇)公务员队伍中遴选3名机关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人数
(一)遴选岗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公务员岗位
(二)遴选人数:3名。
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州直、县(市)和乡(镇)各部门中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在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勤奋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两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截至2013年3月1日);
5.男,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25日以后出生)。朝鲜族优先。
三、遴选的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报考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和《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含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3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延边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办公室(州政务中心B532房间,联系电话2811040 15943336768)。
(二)资格审查
州发改委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依据规定的条件、资格,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经济学及管理学类》和《应用写作类》两科考试。笔试知识考试均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考务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