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公开选调方式,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选调副科以下工作人员。
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及数量
共选调6名。执法职位3名;文字综合职位3名。
二、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敬业精神强,工作业绩突出;
2.全市副科级以下公务员;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
5.2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与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及市纪委监察局在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 专业条件:
报考执法岗位:法律、金融、财会和审计等相关专业毕业,熟悉经济和法律相关业务或有一定案件检查工作经验。
报考文字综合职位:中文或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从事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各类公用文体材料或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面试、考察、确定拟调入人选、试用、正式调入。
四、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3月11日至12日;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市委一楼东侧);报名时携带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咨询电话:0434—3623548,联系人:王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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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纪委监察局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