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对招考职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考计划进行了核减或取消。凡报考备注中标记为“取消计划”职位的131名考生请务必于7月26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期间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在改报时,如已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既可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也可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不能改报人民警察职位。另外,因今年我省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报名时未达到1:3开考比例已取消的招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没有合格人员的空缺职位实施同级别调剂报名,提示考生改报时,要慎重选择考试级别和报考职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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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核减或取消的职位.docx
吉林省公务员局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