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3年辽源市党群机关招录公务员(含选调生)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定于近期组织进入面试人员(以下简称: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考生的确定
面试考生按照招考计划,根据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甲级及格线为120分,乙级及格线为100分),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招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复印或打印件均用A4纸,要求考生每页上本人手写签字):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同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
2.毕业证和学位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的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3.复审前,请考生用手机获得学历查询码。获得学历查询码的方法:A、中国移动用户发送短信020至1065800883077。B、中国联通用户发送短信1020至106555822077。(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用发送)
4.笔试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
5.网上报名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有资格审核员审核同意字样,正反面打印)。
6.与笔试报名同底版的2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报考岗位及姓名),面试费80元。
7.所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招考职位条件规定“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7月17日前在县级(不含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考试报名登记表》。
10.选调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a.《2013年辽源市选调生报名推荐表》;b.高校出具的党员或优秀毕业生或学生干部的报考资格证明;c.政审材料。该三项材料出具的有效时间段为2013年7月11日至2013年10月15日。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未按期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情况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