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3年白城市公务员录用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下一步将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为做好这次体检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
考生体检时间定于12月3、4日。报考除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机关职位之外的其他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12月3日,报考公安、森林公安、监狱、劳教机关职位的考生体检时间为12月4日。请应检人员于当天早6:00前到白城二中(青年南大街28号)门前集合。联系电话:0436-3209660
二、招考部门须知
各招考部门于12月1日前将考生的体检时间、集合地点、考生须知等事项通知考生,并通知考生到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相关体检事宜。各招考部门要做好电话记录,以便日后备查。
三、考生须知
体检考生要认真执行体检纪律要求,严禁在集合地点的体育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手机及其它通信设备。凡违反纪律要求的,将影响公务员录用。
(一)需携带物品。
体检当天,体检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检费和1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需预先粘好双面胶),可自备少量食品和饮用水。
(二)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体检表中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项目(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不得穿戴含有金属饰品的内衣、毛衫。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受检者的录用。
10.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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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白城市委组织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