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职位),报考取消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17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18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3月18日16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原报名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缴费银行卡)即为改报确认工作结束。未经改报确认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
四、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一)笔试科目
报考省直、市(州)直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市州局和长春市所辖区)、选调生职位考试级别为甲级;报考县(市、区)机关(含垂直管理系统的县和除长春市辖区之外的区局)、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及省和市(州)直机关(单位)驻本级政府所在地之外县(市)的考试级别为乙级。其中报考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和街道办事处录用优秀居委会干部职位的考生,考试级别为丙级,笔试科目为《申论》(丙)和《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的考生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公安专业科目》试题由公安部统一命制。
(二)笔试时间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定于2019年4月20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
(《街道工作常识》)
10:30—12:30 《申论》
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公安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总分满分为2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0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丙级的合格线为90分。
笔试科目为三科的总分满分为300分,考试级别为甲级的合格线为150分,考试级别为乙级的合格线为1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