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下半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对招考职位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考计划进行了核减或取消。报考备注中标记为“取消计划”职位的19名考生请务必于8月20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期间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在改报成功后,还须于8月21日14时30分前重新进行缴费(原缴报名费在报名数据统计工作结束后退回考生缴费银行卡),未改报、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考生在改报时,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既可改报人民警察职位,也可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原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只能改报非人民警察职位。改报考生只有一次机会,选择职位后取消或审核不通过的将没有再次改报机会,请考生依据职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改报职位。
特此公告
原标题: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职位核减或取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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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职位核减或取消计划表.doc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