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公务员管理部门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5年7月6日起到2015年7月12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单位:县人社局公务员局电话:5822660
原标题:2015年麻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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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麻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xls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