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公务员 > 湖南 > 正文

    2017年湖南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公告

    日期:2017-07-20 10:38:03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六、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要在2017年7月23日(周日)上午7:20前到达相应的面试候考室。7:30封闭考场并开始抽签,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按规定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面试。

    3.遵守考场封闭管理规定,进入考点必须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并主动上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后取回,离开考点才能开启。如发现携带并在考试警戒线内开启通讯工具,当即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严禁考生家长及考生的亲朋好友进入警戒区内,违者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的区域内按规定活动,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相应面试室面试。

    6.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得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室。不得私自携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不得将除在备课室使用、制作的教案或备课稿外的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答题时向评委报告岗位名称及面试抽签号,不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和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按违纪违规处理。

    7.主评委不念试题,从主评委宣布“计时开始”起计时;时间只剩1分钟时,计时器自动发出提示音;面试时间到,计时统分员报告“时间到”,考生应立即终止面试。

    8.抽签后,请将抽签条自行保管好,将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装入信封并密封。严禁泄露抽签号、交换抽签条,违者按零分处理。进入面试室后,将抽签条和密封信封交给面试室内的监督人员。

    9.考生不能在面试题签上写字或做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或损毁面试题签。到指定地点等候本人面试成绩,须保持安静,不得泄露面试试题信息。得到成绩后须立即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10.不得做其他违反考试公平公正原则的事情,若有违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 已参与面试者,面试成绩计零分。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全部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

    (2)私自携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

    (3)除在备课室使用、制作的教案或备课稿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

    (4)不服从管理,扰乱考试秩序。

    原标题:2017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郴州市市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分组安排

    郴州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

    更多湖南教师招聘信息请访问:湖南教师招聘考试网

    相关热词搜索:湖南事业单位考试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