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娄底市永州市201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规定,现就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月27日上午8:00
地点:娄底市公安局一楼东头会议室(娄星区双科街)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2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亲自参加资格审查。招考单位在审查资格条件的同时对考生的身高进行测量。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体能测评。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的体能测评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递补后招考职位体能测评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核减计划后体能测评对象仍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对象。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员。测评具体时间待定。请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关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娄底市公安局网站。
原标题:娄底市201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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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娄底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娄底市公安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