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光临启仕教育官方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公务员 > 黑龙江 > 正文

    2015黑龙江讷河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日期:2015-03-13 15:25:50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为缓解我市人社局、物价局公务员不足的现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试选调的方式补充人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选调计划

    选调科员总数9人,其中人社局6名,物价局3名。

    二、考试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范围为本市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公务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9日以后出生),男性。

    4、具有公务员身份。

    三、考试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登记表一份、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9:00—16:00

    报名地址:讷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7室

    咨询电话: 3333137

    报名资格审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总成绩=行政能力测试×50%+申论×50%。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以百分计,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时间:3月21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3、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办理调转手续。

    四、选调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有下列情形的已选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任用,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纪情形的。

    五、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由人社局、物价局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原标题:讷河市考试选调公务员招考公告

    2015年3月12日

    相关热词搜索:黑龙江公务员考试
    启仕教育公考微信二码
    启仕简介启仕荣誉联系我们媒体关注法律声明免责声明人才招聘合作加盟
    Copyright@ 2012 www.qs10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启仕教育 版权所有
    鲁ICP备16004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