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我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体检工作
(一)参加体检人员
在报考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体能测评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到荆门市公安局(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88号)院内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一寸彩色登记照2张。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
沙洋县公安局2005008009职位属专业技术民警职位,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其他职位属普通民警职位,视力检测标准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
8、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9、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政治部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
10、体检和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二、关于考察工作
(一)考察对象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产生入围人选。
(二)考察时间从7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考察时考生需提供的资料:
1、考生个人自传(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成长情况进行陈述总结。具体格式和要求见附件2)。
2、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考察时要上网予以核实),对留学回国人员和境外人员的考察,可请外交、教育等部门协助了解相关情况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 0724-8882053(市公安局) 0724-6803119(市森林公安局) 0724-2633801(市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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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荆门市公安(森林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
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荆门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