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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湖北省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录用面试、体能测评公告

    日期:2015-06-29 11:35:32   来源: 启仕教育   编辑:小启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精神, 现将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调整情况

    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现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部分职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为:

    1、核减招录计划的职位。

    鄂州市公安机关2002005009001职位核减2名计划;天门市公安机关2002016004004职位核减1名计划、2002016004006职位核减1名计划。

    2、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

    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02职位、十堰市公安机关2002002014016职位、襄阳市公安机关2002003016002职位、2002003016015职位、2002003016020职位、2002003016021职位、黄冈市公安机关2002006014021职位、2002006014038职位、2002006014046职位、咸宁市公安机关2002007011001职位、宜昌市公安机关2002009018004职位、2002009018015职位、2002009018019职位、荆州市公安机关2002010013003职位、2002010013022职位等15个职位取消。

    3、放宽比例开考的职位。

    十堰市公安机关2002002014015职位、襄阳市公安机关2002003016003职位、鄂州市公安机关2002005009001职位、2002005009006职位、2002005009007职位、黄冈市公安机关2002006014005职位、2002006014028职位、2002006014039职位、荆州市公安机关2002010013007职位、2002010013008职位、2002010013019职位、孝感市公安机关2002011014019职位、恩施州公安机关2002013012025职位、天门市公安机关2002016004002职位、2002016004007职位等15个职位放宽比例开考。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 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

    二、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的人员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于2015年7月3日至10日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南泥湾大道99号)进行。具体安排为:

    报考十堰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03—2002001056011职位的考生于7月3日面试;

    报考孝感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12—2002001056023职位的考生于7月4日面试;

    报考荆州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24—2002001056031职位的考生于7月5日面试;

    报考恩施州、潜江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32—2002001056037职位的考生于7月6日面试;

    报考襄阳、仙桃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38—2002001056048职位的考生于7月7日面试;

    报考黄石、荆门、咸宁、天门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49—2002001056058职位的考生于7月8日面试;

    报考江汉油田公安局、宜昌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59—2002001056072职位的考生于7月9日面试;

    报考鄂州、黄冈、随州、神农架林区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于7月10日面试。

    四、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于7月11日至18日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进行。具体安排为:

    报考十堰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03—2002001056011职位的考生于7月11日体能测评;

    报考孝感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12—2002001056023职位的考生于7月12日体能测评;

    报考荆州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24—2002001056031职位的考生于7月13日体能测评;

    报考恩施州、潜江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32—2002001056037职位的考生于7月14日体能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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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考襄阳、仙桃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38—2002001056048职位的考生于7月15日体能测评;

    报考黄石、荆门、咸宁、天门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49—2002001056058职位的考生于7月16日体能测评;

    报考江汉油田公安局、宜昌市公安机关及武汉市公安机关2002001056059—2002001056072职位的考生于7月17日体能测评;

    报考省公安厅机关、鄂州、黄冈、随州、神农架林区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于7月18日体能测评。

    五、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体能测评考生须知》(附件3),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报名信息表。

    2、参加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图书馆前广场集合,上午8:5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体能测评当天上午6:30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警体馆内集合。考生集合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评。

    3、为保证同一职位的考生在同一考官组、同一套题本的条件下进行面试,每天的面试将从上午持续到下午,部分考生需在候考室吃午餐。湖北警官学院食堂为考生预备了盒饭和矿泉水,请备好零钱。

    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年4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5、除妊娠期考生暂不参加体能测评外,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如有疑问,请向湖北省公安厅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27-67122236。

    原标题:2015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1.湖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rar

    2.湖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考生须知.doc

    3.湖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考生须知.doc

    4.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

    湖北省公安厅

    201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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