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徐琴等380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368号),录用李时仙等41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从到录用单位报到之月起执行,工龄按实际参加工作年限计算。
请接通知后安排工作人员速来我局办理录用手续,通知被录用人员于行文后15日内到录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原标题:关于录用李时仙等41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黔人社干〔2015〕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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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黔西县公务员考试录用名单
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