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协管员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劳动协管员2名(编外),工作地点:新南镇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文化程度: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优先(含即将毕业的实习生);
3、年龄要求:18周岁—30周岁;
4、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报酬参照公益性岗位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8:30--17:00);
2、报名地点:新南镇党政办;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或学校证明;
(3)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4)个人简历。
4、联系人:邵清辉
5、咨询电话:24020001
(二)录用程序
应聘对象报名后,由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新南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和面试,根据测试、面试综合得分高低录用,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南镇党政办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待正式上班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1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每年聘用前对上年工作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工作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2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原标题:湄潭县新南镇人民政府招聘劳动协管员简章
新南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