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5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安顺市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7月11日(星期六)、12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安顺市第二高级中学(新校区第二教学楼)。
二、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附件2。
三、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7月7日-9日(上午:9:00-17:30)。
领取地点:安顺市劳动力市场(西秀区中华东路金钟广场门口湘南酒店旁)。
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准考证。
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后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信息并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提示要求做好面试准备工作,如信息有误请及时与市公务员招考办联系。
面试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市公务员招考办。
四、有关事宜
(一)根据《招录简章》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经市公务员招考办审定,安顺市2015年公开招录职位减少情况详见《安顺市2015年公开招录职位减少情况表》(附件3)。
(二)对招录计划数为1,而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对招录计划数大于1,而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连片特困乡镇和派出机构职位须达到实考考生平均分的90%),才能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未达到计算平均分要求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在面试结束确认进入下一环节后,方能参加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
(六)面试当日上午7:20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其他证件不予认可),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取消面试资格。8:1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准进入候考室,责任自负。
参加面试考生请务必在面试前,注意查看参加面试时间、地点、乘车时间及路线,安排好食宿,提前做好参加面试的相关准备工作并请自带饮用水。
(七)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按《招录简章》的规定执行。
五、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办在招录各环节发布的各项招录信息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shun.gov.cn.)、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as.lss.gov.cn/gzas/216172782113783808/)和安顺党建网:(http://www.asdj.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853-3328335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3-33282485
原标题:安顺市2015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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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11日面试名单
2:7月12日面试名单
3:安顺市2015年公开招录职位减少情况表
4:考点路线图
安顺市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