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其中,招录计划4人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杨新等85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
(一)报送时间:2021年4月29日、4月30日、2021年5月6日(共3天)。
(二)报送材料内容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须本人签名确认并经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的考生,需提供担任过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且连续任职时间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学金的证明材料〕。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方式
所需资格审查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材料复印件,原件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验证。
邮寄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936室桂林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收 件 人:蒋顺
邮政编码:541100
联系电话:0773-5625981(传真)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桂林市委组织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其他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
附件:附件1.桂林市2021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面试入围人选名单.xls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