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玉林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民警察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101名考生进入体能测评(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体能测评前,已确认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不需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二)地点:玉林市体育中心(玉林市人民东路611号)。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报考紧缺职位的人员,体能测评项目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800/10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前,考生应了解体能测评的项目、标准和注意事项,结合本人身体状况,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26日上午7∶3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到玉林市体育中心主田径场西门前(玉林市人民东路611号,考生可乘坐7路、19路公共汽车到市体育中心站下车)报到并现场验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考生根据体能测评需要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等物品。
(四)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须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测评地点。
(五)因报考人员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0775-2806803。
附件:玉林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
玉林市公务员局
2020年9月18日
原标题:玉林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 体能测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lin.gov.cn/zfgzdt/tzgg/t63002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