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河池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广西2012年度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1、报考设区市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级机关设在市以下的直属机构或派出机构)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2、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紧缺职位〔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以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区公布的名单为准),公安机关的基层法医、狱医、理化职位和司法行政部门监狱、劳教所一线的狱医、护理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1∶3比例,确定廖桂腾等2254名考生为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其中,进行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8日上班时间。
地点:公务员资格审查的地点为各招录机关(具体地点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计划表“邮寄材料单位及地址”栏)。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户口薄或相关户籍证明(大专学历或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人员、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
6、报考职位要求应具有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7、免专业考试的证明材料(法院、检察院职位考生);
8、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9、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职位的面试人员,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原则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31日,否则将作为自愿放弃录用处理。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
1、2012年6月9日上午8:30(星期六):报考金城江区、罗城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职位考生;
2、2012年6月10日上午8:30(星期天):报考河池市市直机关、宜州市、环江县、南丹县职位考生。
面试地点:河池高中(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可乘1路、2路公交车到河池高中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面试成绩公布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报考计划录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现场公布。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河池市水政监察支队科员(二)职位(职位代码为:2700900102)等2个职位的2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安局狱医职位(职位代码为:2713800102)等2职位的2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者,按放弃考录资格处理。参加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生应提前熟悉面试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
(四)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当天上午7时前到达指定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分别参加面试。凡未在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五)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体能测评应着运动服装、运动鞋,请考生自备。
(七)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兰昊 0778-2307316(河池市委组织部)
马腾 0778-2558787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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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