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勤务辅警(80人):近年退伍的男性军人和转业士官,2018年(含2018年)以前毕业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男性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广西区内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热心辅警工作;
4、男辅警要求身高168厘米以上,女辅警要求身高16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裸视1.0以上;
5、在同等条件下,取得二轮摩托车、小汽车驾驶证以上,复退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工资待遇及分配去向
新招聘的辅警一律按目前在职辅警工资(含服装、装备等)待遇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发放。新招聘人员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一个月)后,经考察合格的,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五险个人部分自付。新招聘辅警面向基层,分配至公安一线单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原任临桂辅警已被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五、报名时间
2018年4月16日—6月30日。
六、报名地点
临桂公安局110巡警大队;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兴临路5号。
联系人:陶警官;联系电话:0773—5598458;
李警官;联系电话:1777****823
七、报名要求
招聘人员到报名地点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两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填写《临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领取《临桂公安局辅警招录考察政审表》,转业军人携带复转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其他有相关资格证书的(如驾驶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八、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和面试:临桂公安局政工室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和面试。现场填写《临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士兵退役证等资格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2)体检:对资格审查和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能测试:由临桂公安局政工室参照公安部《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组织测试工作,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男子/女子100米、男子/女子立定跳远、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等四个项目,所测试的项目每个单项不低于60分为达标,达标合格者按照达标成绩予以录用。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4)政审:由报名者本人领取《临桂公安局辅警招录考察政审表》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签署意见并及时提交到临桂公安局政工室。
九、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不尽事宜由临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临桂公安局2017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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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公安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