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原则;
(五)选调人员身份符合选调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原则;
(六)具有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具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选调岗位工作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资格条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出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六)服务年限和试用期未满的;
(七)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级人事或组织部门不同意调出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工作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这次选调依据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确定拟调人选、公示、跟班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百色人才网、右江日报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