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黄秋云等51名同志(见附件1)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事处科员一等2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见附件2),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7年7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014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3290213、0771—5509012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选公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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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宁市兴宁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一)
2、南宁市兴宁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暂缓公示职位表
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