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7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7〕54号)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程序,拟聘用刘霞等5名同志为河池市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7年7月26日至7月31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7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河池市基层办,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96号国资委办公楼四楼406室,邮政编码:547000(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778-2108067。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原标题:河池市2017年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河池市2017年选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1 |
刘霞 |
女 |
2017104921 |
2 |
韦美菊 |
女 |
2017105315 |
3 |
蒙宏玲 |
女 |
2017106012 |
4 |
谭优优 |
女 |
2017104712 |
5 |
李丽萍 |
女 |
2017104401 |
河池市基层组织建设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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