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是南宁市红十字会下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由市财政全额核拨,办公地点在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大院内。主要职责是负责备灾救灾物资运输、储备及应急救护培训等业务。
二、遴选范围
南宁市七个城区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遴选岗位
岗位名称 | 遴选人数 | 岗位所学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管理人员 | 1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中共党员 |
四、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实绩突出;
2.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日后出生),如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承诺在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服务5年以上;
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此次公开遴选公告在南宁市人才网站(http://www.nnrc.com.cn/)上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17年6月6日—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在报名期限内直接到南宁市红十字会办公室报名。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寸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地址:南宁市佛子岭路34号701办公室,联系电话:2826863,联系人:黄建霞。
(五)资格审查
由南宁市红十字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凡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资格。
(六)面试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面试选拨,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南宁市红十字会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由市红十字会组成考察组到原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前需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公示与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南宁市红十字会确定拟遴选人员,遴选人员名单在南宁市红十字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遴选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遴选的,可依次递补。
原标题:2017年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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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服务中心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