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福利待遇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国家补助每人每年2.5万元,自治区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享受5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贴。服务单位每月发放不低于600元的岗位津贴,落实食宿等生活保障。
(二)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为在岗人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主要包括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等。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享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权、休息(假)权。
四、政策保障措施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服务证》)。
(二)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①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或一定职位,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②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可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在不影响服务工作的前提下,可参加研究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六)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七)“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户口可由指定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
具体事宜可登陆广西“三支一扶”网查询政策或向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咨询。
联系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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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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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