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吴菲菲等6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4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广西壮族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南宁市竹溪大道66号,联系电话:0771—5862849):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和学位证;
3.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5.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考察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