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直属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不动产登记岗1
招聘人数:13名
学历及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已取得毕业证;35岁及以下
专业方向: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经济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地理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统计类。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受理工作
(二)岗位名称:不动产登记岗2
招聘人数:2名
学历及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已取得毕业证;35岁及以下
专业方向:不限专业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不动产资料流转等综合性业务
其他条件:适合男性,持有C1驾驶证,拥有丰富驾驶经验,三年以上驾龄。
(三)岗位名称:不动产登记岗3
招聘人数:1名
学历及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已取得毕业证;35岁及以下
专业方向: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不动产登记综合性业务
其他条件:具备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对应聘上述职位有意者,下载并填写好《编外人员报名表》,并连同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nnbdc2017@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
截止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星期一)。
联系电话:0771-5609395
(二)考核
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由我中心进行相关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证件,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三)体检
通过考核后的拟聘用人选由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待遇
确定聘用后,我中心于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其购买五险一金,并按财政相关规定支付相应薪酬。被聘用人员要自行与原单位办理好劳动关系解除手续。聘用手续办理后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应聘者负责。
原标题: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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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