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编内引进部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开考比例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编外引进部分: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开考比例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限制。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编外引进部分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不受1:30比例限制。
3.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考核
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考核。
2.对考核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五)体检
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名单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七)待遇
对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及生活补助。
1.编内引进的,在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给予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县财政分别给予7.5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20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平均拨付(每年12月份发放)。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贴。
引进到乡镇的“985”“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3.6万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每月发放1000元;引进到乡镇的其它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县财政给予1.8万元生活补助,分3年平均拨付,每月发放500元,其中曲樟乡、沙田镇给予3.6万生活补助,每月发放1000元。3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
2.编外引进的(含国有企业),在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给予生活补助、安家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1)博士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上岗位:
①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3.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具有特殊贡献的专业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经研究同意,可实行年薪制。
②给予5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5 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2)硕士和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人员:
①享受目前我县事业单位同等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县财政另外发放生活补助每年2.5万元,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
②给予3万元安家住房补贴,分5年拨付(按月平均发放)。5年内调离本县的,调离之日起停止发放补助补贴。
(3)通过编外引进的(含国有企业)人才在聘期内入编的停发生活补贴,安家住房补贴按我县编内引进金额标准予以补足。
3.编内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探亲假按我县现行政策执行。编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其随调配偶按我县有关优惠政策执行,随迁的在校子女可择校入学;配偶在广西境内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20天的带薪探亲假;配偶在广西境外居住的每年可享受一次30天的带薪探亲假。
六、相关事项
公告未尽事宜,可致电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咨询电话:0779-7218806。
原标题: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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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内部分)
⒉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编外部分)
4.2017年合浦县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中共合浦县委组织部 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浦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