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与聘用
体检合格后,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考核后,由县人社局与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那坡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在那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5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那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那坡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那政发<2017>2号)执行(除标注特殊岗位除外)。
五、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面试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五)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原标题:那坡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县聘临时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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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那坡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县聘临时工)计划表
附件2:那坡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县聘临时工)报名登记表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