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报名入口)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选调生不需缴纳笔试考试费。
报考人员请在3月16日8:30—3月21日17:3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及时下载打印《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审核盖章,待进入面试环节提交资格审查单位。
《报名登记表》和《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是资格审查、考察录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的学历(位)和专业条件应符合职位的要求,且层次一一对应。对于学历(位)层次要求为“本科、学士”或“研究生、硕士”的职位,报考人员的最高学历(位)层次与职位要求的学历(位)层次一致方能报考。对于学历(位)层次要求为“本科以上、学士以上”或“研究生、硕士以上”的职位,报考人员的学历(位)层次达到职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位)层次即可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曾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
(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3月16日—3月23日)
各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于3月16日—3月23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在《报名登记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登记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登记表》尚未提交审查或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更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且已通过报名的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29日8:30至17:30期间改报其他职位,并在3月29日8:30至18:3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时间:3月22日8:30—3月26日17:30)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3月22日8:30—3月26日17:30经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成功上传本人照片的,方视为通过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报考。
(四)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7日8:30—6月18日8:30)
通过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17日8:30—6月18日8:3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