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招聘的社区工作者分别安排在来华街道所辖的新侨、思华、学院、宾城、来华、高新等6个社区工作,属于编外聘用人员。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
(二)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甘于奉献,热心为城市居民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中共党员优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2年2月1日—1999年2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
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三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含社保费用个人部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从第四个月起,每月给予100元的绩效奖励(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管理及考核
试用期满,经考核无法胜任社区工作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三年聘用合同期满后,如不再续签的,劳动合同自动解除。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调剂,人事档案按原渠道管理。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3月7日(现场报名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来宾市荣和路2号华侨创业大厦7楼705室报名。联系电话:(0772)4702169。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bdqgzb86@126.com。
原标题:来宾华侨管理区2017年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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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华侨管理区党群工作部
2017年2月15日